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20年考试工作计划》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20年7月考试工作安排》(网考电函[2020]3号)要求,现将我校网络教育2020年7月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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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安排
1 报名缴费及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7月11-16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基于目前疫情影响,网考办会优先考虑按考生报考时所选择的时间安排考试,但不排除少量考生的考试时间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希望考生理解。
报名缴费时间:5月21日9:00—6月2日17:00,本次统考全国可报考总名额为500000科次,报满为止。
因报考总名额限制,为保证毕业季考生的报考权益,本次报考具体时间安排:
2020年5月24日9:00开始,符合报考条件的任何考生均可报考。
注:2020春季入学的学生可否报名,一律以网考办报名平台情况为准。
2 考试科目
专升本层次
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B、C)
备注:(英语专业考大学英语A、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B 、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C)
高起本层次加考:《大学语文》(a、b)、《高等数学》(a、b) (文科考语文,理科考数学)
所有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等4门统考课程。
3 考试考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4 考试对象
5 考试方式
统考课程全部实行线下考点闭卷机考。
6 考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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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安排
(1)报名系统只提供考生个人报考缴费,不再提供学习中心集体报考缴费,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考科目与缴费,网考办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的考试报名汇款。
(2)各学习中心老师尽快通知学生在报考前完成帐号注册,确认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如发现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3)各学习中心老师务必及早通知学生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关注网站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方便学生更快捷的完成缴费,系统支持微信扫码支付方式。
(4)缴费完成后考生务必进入系统的“报考信息查看”是否为“缴费完成”,确认自己所报考时间与报考考点。
(5)内地学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不再允许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报考。
考试时间:
7月11-16日
8:00 - 9:30
10:00 - 11:30
12:30 - 14:00
14:30 - 16:00
16:30 - 18:00间
报名时间
5 月 21 日 9:00 - 6 月2日 17:00
考试形式:
线下考点机考闭卷
西部部分地区考试开始时间延后一小时
(2)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3)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20年7月考试工作安排》(网考电函[2020]3号)要求,为防止跨省异地报考带来的替考风险,学院原则上不受理及上报网络统考跨省异地报考申请。
(4)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
考生基本信息从学信网中获取。由于学信网学生基本信息最初来源是“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的学生基本信息,因此,各学习中心向学校上报新生基本信息时要及时准确。如考生基本信息有误(包括照片不符合要求)则不能参加考试;提供的考生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应确切、有效。网考办明确规定:
(1)考试时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时考生所持的个人证件与报考信息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申请免考时间:4月27日—5月11日23:00
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进入学生工作室进行申请,具体操作:登录学生工作室“统考办理——统考免考申请”。具体要求:
(1)免考申请必须通过平台办理,不接收纸质申请。
(2)如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必须上传清晰可辨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http://chaxun.neea.edu.cn),如网上查询不到考试成绩(证书)证明,将不能通过免考申请审核;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办理免考。请学习中心仔细进行初审,原件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如提交的资料不完整,请不要递交学院进行复审。
(3)获得《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合格证》的学生也需进入学生工作室进行免考申请,否则无法上报网考办。
(4)免考合格名单将在学院首页的“统考专区”予以公示。如果发现伪造免考证件,一律按照作弊行为处理,对学生所在的学习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该学习中心办理免考一次。
(5)第一学历没有通过的学生,由于网考办没有学生的相关信息,因此无法办理免考。
特别提示:
根据网考电函[2011]38号文件《关于发布统考考试作弊情况公告的通知》精神,“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请同学们珍惜考试机会,诚信考试。